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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 目药 公告编号:临 2022-067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 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内容提示: 本次公告就《问询函》中剩余“问题一、问题三(2)所涉相关事项进行 回复,其中《问询函》 “问题二、问题三(1)、问题(四)”所涉事 项公司分别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2022 年 12 月 1 日进行回复,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065、2022-066 号公告; 截止 2022 年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7,829.17 万元,净利润为-3,446.98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截止 2022 年三季度,公司期末净资产为 1,559.71 万元,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二)的规 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债权转让款 1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永新华瑞债权转让款 8,603.44 万元,剩余债权转 让款 396.56 万元。 为解决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 3,125.33 万元,永新华瑞将按照上市 公司治理要求和股东会审批程序通过后,与天目药业签订《债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方式,受让 2,728.77 万元债权,并拟于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天目药业支付该笔债权转让款。目前相关协议 尚未签订,款项最终实际收回金额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前期已 支付债权转让款 8,603.44 万元中,包括 331 万元违规担保金额。针对 司进一步核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下 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61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详见公司临 2022-064 号公告。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 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涉问题进行认真落实并回复。公司已分部于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部分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65、临 2022-066)。公告中因《问询函》中“问题一、 问题三(2)”所涉事项未核查完毕,需待公司核查完毕后回复,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2-066 号公告。 现就《问询函》中“问题一、问题三(2)”所涉事项已核查完毕,回复内 容如下: 问题一:关于营业收入。三季报显示,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公司净资产仅为 1,559.71 万元。根据《2022 年三季度经营主要数据公告》,主 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原料、药品-流通商品、西药、中药等组成。 (1)结合医药业务具体开展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下滑的原因; 【回复】 根据获取的销售订单合同内容,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分为中药、西药、 原料药、保健品、药品流通等相关业务。公司 2021 年及 2022 年按业务类型划分 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主营业收 主营业成分行业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入比上年 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主营业收入 主营业成本 主营业收入 主营业成本 (%) (%)中药 4,920,631.98 6,244,433.72 19,348,694.83 7,829,122.14 -74.57 -20.24西药 7,707,500.05 5,738,666.03 57,645.31 20,424.77 13270.56 27996.60原料药 30,382,190.64 26,089,263.25 37,224,541.04 33,381,243.17 -18.38 -21.84保 健 品 1,581,678.89 909,037.33 2,526,784.52 1,460,922.05 -37.40 -37.78药品-流通商品其他 5,986,772.62 131,941.09 7,404,463.50 89,024.18 -19.15 48.21合计 78,288,006.32 61,179,957.79 99,614,339.29 67,754,715.39 -21.41 -9.70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8,288,006.32 万元,2021 年前三季度实 现主营业务收入 99,614,339.29 元,同比下降 21.57%;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成本 各类型业务收入成本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口服液、安神补脑颗粒等: 期下降 74.57%。主要是①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医疗机构采取停诊、限诊等措 施,导致主要产品河车大造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 56.94%,②平均销售价的下降; 业务收入,主要是①单位成本的上升,具体为:中药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紫河 车平均采购价格由 2021 年 1,200 元/公斤上涨至 2022 年 3,600 元/公斤,熟地黄 平均采购价格由 2021 年 17 元/公斤上涨至 2022 年 75 元/公斤,麦冬平均采购 价格由 2021 年 55 元/公斤上涨至 2022 年 85 元/公斤;②黄山天目主要产品河 车因民事调解书(2022)皖 1002 民初 228 号的判决调增了主营业务成本 具体产品销售和成本情况: 单位: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主要产品 数量 数量 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销售金额 销售成本 (盒) (盒)胶囊 203,001.00 2,074,079.69 1,134,266.17 510,431.00 13,938,394.43 2,572,031.17胶囊 61,250.00 1,069,299.99 641,290.80 78,348.00 1,720,749.53 658,537.98胶囊 24,884.00 452,451.32 325,296.51口服液(无糖型)口服液(无糖型)服液(无糖) 13,901.00 335,338.72 111,848.46 其他各类产品(主要是丸剂, / /没有统一的计量 942,101.43 3,843,967.35 2,318,051.64 3,613,604.45单位) 合计 本期与上期主要客户及销售对比情况: 单位:元序 本期销售 产品名称 本期销售金额 上期销售客户 产品名称 上期销售金额号 客户 常德市华 国药集团药业股 18'河车大 斌医药有 份有限公司 造胶囊 限公司 27'河车大造胶囊 148,672.57 / / 华润医药 华润医药(上 18'河车大 海)有限公司 造胶囊 有限公司 北京科园信海医 18'河车大 山东省怡 18'河车大造胶囊 529,787.62 1,636,930.41 药经营有限公司 造胶囊 亚通医疗 理有限公 司 20,070.80 / / / 液(无糖) 江西华益 北京广安医药有 18'河车大 限公司 造胶囊 公司 上海龙威医药有 18'河车大 成都法和 18'河车大造胶囊 341,592.92 1,103,987.25 限公司 造胶囊 有限公司 9'安眠补脑颗粒 20,389.38 / / / 合计 2,897,842.87 9,915,121.89 药厂从临安苕溪南路 78 号拆迁至临安区上杨路 18 号,2020 年初开始在新厂开 始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375g)一期生产线工程项目改造,2021 年 9 月 15 日通过 GMP 符合性检查验收,10 月中旬正式恢复生产。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 入 7,707,500.05 元,2021 年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7,645.31 元,同比上升 单位:元 产品名称 数量(盒) 销售金额 数量 (盒) 销售金额 阿莫西林克拉维 440,055.00 1,716,492.04 812,800.00 13,372,719.25 酸钾片(6 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 1,056,016.00 5,655,959.49 1,975,009.00 41,409,197.82 酸钾片(8 片) 阿莫西林克拉维 13,120.00 335,048.50 43,520.00 1,090,937.75 酸钾片(12 片) 合计 7,707,500.03 55,872,854.82 主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单位名称 销售金额 单位名称 销售金额 号 于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070,046.02 限公司 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司 州有限公司 合计 5,959,872.58 8,113,912.44 从上表可看,改造后,销售收入较改造前下降 86.51%,主要系①平均销售单价的下降;②改造完成后,公司需逐步修复原有客户及重新投入开发新销售客户,同时又受新冠疫情影响,销售恢复较慢。场采购原料(薄荷原油、薄荷脑粉),经生产加工成药用级薄荷脑、薄荷素油和食品级天然薄荷脑、亚洲薄荷素油对外销售。主营业务收入 37,224,541.04 元,同比下降 18.38%,按照季度区分如下: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合计 原料药 12,261,061.88 10,416,438.48 7,704,690.28 30,382,190.64 第三季度由于受到 2022 年持续高温影响,黄山市对子公司采取了限电措施,生产不正常导致销售量下滑。 前三季度下滑的核心原因在于:①销量下降受新冠疫情影响,在全球大通胀的背景下,各种大宗商品、农副产品价格暴涨,导致国内薄荷行业需求低迷,公司业务下行;②薄荷脑受市场影响平均售价下降,主要客户如同辉、大华等去年销售前五的今年都不再合作,漳州水仙由于竞标的原因,本期只有销售 8000 公斤。具体前主要销售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数量(公 上年同期前五位销售 数量(公 前五位销售单位 金额 金额 斤) 单位 斤)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 江苏大华药业有限公 有限公司(南通中宝药 27975 4,778,030.97 49525 7,084,628.76 司 业有限公司) 安徽同辉香料有限公 江西正安药业有限公司 27925 3,855,132.74 47000 6,272,566.37 司 上海中华药业(南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 中宝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 安徽芬芳药业有限公司 14250 1,728,761.06 27100 4,053,097.35 有限公司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 漳州水仙药业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 漳州水仙药业有限公司 8000 1,125,663.72 / / / 江苏大华药业有限公司 2000 279,646.02 / / / 合计 110300 16,312,809.74 163525 24,780,469.47 本年度内的前五位销售客户回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 前五位销售单位 数量(公斤) 销售金额 回笼金额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南通中宝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正安药业有限公司 27925 3,855,132.74 5,000,000.00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3,058,407.08 5,820,000.00安徽芬芳药业有限公司 14250 1,728,761.06 1,953,500.00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9150 1,487,168.14 1,652,000.00 合计 100300 14,907,499.99 18,811,002.37成本的下降导致,前五位的采购客户如下: 单位:元 前五位采购单位 数量(公斤) 金额 正和瑞达(山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0800 10,627,964.60 安徽芬芳药业有限公司 28800 3,007,433.63 福建中益制药有限公司 29340 2,988,318.58 安徽银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1600 2,421,238.94 安徽同辉香料有限公司 14400 1,567,433.63 合计 194940 20,612,389.38司保健品因受疫情影响,销售渠道如专柜、药店业务停滞,对公司保健品业务带来极大影响;疫情封控管理导致线下药店客流量有所下滑,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天目生物因受到诉讼影响,生产经营不稳定,导致保健品业务主营业收入下降丰中药,主要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随着疫情管控、互联网医疗及医疗政策(监管政策和集采政策)的不可预期,消费习惯和消费群体的变化,药品流通板块业务 2022 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709,232.14 万元,2021 年同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3,052,210.09 万元,同比下降 16.17%。按照季度区分如下表所示: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合计 药品流 6,879,561.76 7,440,985.15 13,388,685.23 27,709,232.14 通商品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合计 药品流通-流通产品业务从 2021 年同期数可以看出,季度波动性较大,2022年第三季度增长较大有多个方面的原因:销售订单有大幅度增长,如杭州三慎泰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萧山药店有限公司工人路中医门诊部等多家门诊部在二季度由于疫情影响基本处于关停状态,在三季度恢复经营,带来近 200 万元的新订单,此外二季度正常销售的客户在三季度的销售订单基本上都有所上涨,增幅前十位的客户新增了近发展时间,大力恢复药品流通板块。源于患者,现款现结,按照季度与上年同期相比,如下表所示: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合计 其他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2022 年度每个季度同比都在下降主要系疫情管控影响导致控股子公司三慎泰门诊经营不正常:一是作为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存在停诊现象;二是人手不足。新的中医人才匮乏,门诊人员要按照政府部门的调配要求参与核酸检测工作;三是医保政策调整导致患者对于中医诊疗选择积极性造成打击。因此,整体上导致门诊费和挂号费的收入较去年下降 20.86%。 综上所述,受疫情反复、市场环境变化、药品行业整体需求波动等外部因素,影响日益激烈,加之公司自身受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内部因素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 (2)说明药品-流通商品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主要供应商、客户、采购和销售模式、收入变动情况、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属于贸易收入,是否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之《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予以扣除; 【回复】 药品-流通商品业务主要来源于三慎泰宝丰中药,主营各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批发业务,成立于 2009 年 9 月,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 173 号是公司对医药工业、医药商业板块的业务延伸,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三慎泰宝丰中药是一家医药商业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浙 AA0189288),主要经营范围为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发,经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产品规格齐全,备有地道中药饮片 1000 余种,为顾客提供切片、研粉、代客配送等专业其他增值服务,主要销售对象为中医诊所及各大公立医疗单位。按照医疗单位订单安排物流服务并及时配送产品,同时进行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三慎泰宝丰中药自成立以来,各项工作均按照 GSP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严格贯彻“诚信经营,质量第一,优质服务,追求卓越”的企业质量方针。 三慎泰宝丰中药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具体情况如下:序 证书有效期/签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许可内容号 发日期 药品经营 浙 浙江药品 2019/11/18 至 中药材、中药 许可证 AA01892BB 监督管理局 2024/11/17 饮片*** 药品经营质量 A-ZJ19- 浙江药品 2019/11/18 至 管理规范认证 231 监督管理局 2024/11/17 预包装食品 食品经营 JY1330102 杭州市上城区药品 2021/12/30 至 许可证 01218 监督管理局 2026/12/29 冻食品)销售 采购流程主要包括: 根据销售订单以及在库药材的库存情况,由采购部门制定采购计划,签订全年采购合同,进行药材的采购,药材发货后,由采购部门及时通知储运部门来货情况,到货后经收货人员核对货、票、采购合同等进行收货,验收人员除核对上述外,另对药品内在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打印入库单据,财务部根据入库单据及合同支付相关款项并进行账务处理。 三慎泰宝丰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方式有两种:现款现货和账期结款。结算方式根据各个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及谈判情况确定,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供应商主要以安徽亳州中药材基地为主。 三慎泰宝丰目前以三甲医院和中医门诊医院销售客户为主,通过与各大三甲医院、中医馆及药剂师等系统性合作,为客户提供切片、研粉、代客配送等专业的医药服务,产品销往华东、华南等地区。 三慎泰宝丰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方式有两种:现款现货和账期结款。结算方式根据各个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及谈判情况确定,并在合同中加以注明,如在药品收到之日起 90 天内付款等等。供应商主要以安徽亳州中药材基地为主。 三慎泰宝丰与销售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主要是由销售内勤汇总本月与客户之间的销售结算清单,发给仓库管理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制作出库单,财务部门根据销售结算清单与出库单,核对无误后开具销售发票,交付给客户,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药品-流通商品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三慎泰宝丰中药,是一家中药材供应服务商,主要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批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全品类的中药产品。 三慎泰宝丰主要供应商及主要销售方情况如下: 前五大供应商 本期采购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采购 序号 本期供应商名称 金额(元) 供应商名称 金额(元) 安徽致良中药饮片有限 安徽致良中药 公司 饮片有限公司 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 安徽尚德中药 公司 饮片有限公司 亳州广源堂中药饮片有 杭州联森医药 限公司 有限公司 白山市荣森源 安微朱氏康豪中药 饮片有限公司 公司 安徽省亳州市中 衢州南孔中药 西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前五大销售客户序 上年同期 本期销售金额 上年同期号 本期销售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元) 销售客户名称 (元) 诊部有限公司 6,720,773.00 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5,353,975.44 门诊部有限公司 3,077,189.77 诊部有限公司 3,609,955.01 杭州宋杏春堂中医门诊 中医门诊部有限公 有限公司 2,503,247.26 司 2,336,150.02 诊部 2,129,568.48 门诊有限公司 1,997,859.15 诊部有限公司 1,449,277.79 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1,699,146.47 本年度前五大客户销售回款情况如下: 本年度内回款 上年同期回款金序号 销售客户名称 销售客户名称 金额(元) 额(元) 杭州三慎泰门诊中医门 杭州三慎泰门诊中医 诊部有限公司 门诊部有限公司 杭州天禄堂五柳巷中医 杭州国真堂中医门诊 门诊部有限公司 部有限公司 杭州宋杏春堂中医门诊 杭州宋杏春堂中医门 有限公司 诊有限公司 杭州西湖中草堂中医门 杭州天禄堂五柳巷中 诊部 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 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 诊部有限公司 门诊部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三慎泰宝丰收入确认属于总额法。理由如下:疗机构的订单安排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采购、加工与配送,在产品交付给客户前,对产品具有完全的控制权。材的库存情况,由采购部门制定采购计划,签订全年采购合同,进行中药材的采购,中药材的价格波动风险、滞销、毁损及变质的风险由自己承担。价格由三慎泰宝丰按照医保支付价格及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采购价格自主决定。 三慎泰宝丰自 2017 年 10 月份被公司股权收购,并入上市公司体系内,是公司对医药工业、医药商业板块的业务延伸,是打通医药行业上下游的需求,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购后历年营收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年份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元) 26,528,326.04 27,559,897.82 30,176,236.40 33,478,159.99 占总营业收入比例 7.40% 9.28% 14.60% 22.76% 存货周转率 3.14 3.11 4.07 5.11 从三慎泰宝丰历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来看,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对公司整个营业收入的贡献逐步增加,主要源于经营管理层的不断努力,存货周转率逐年稳步上升。 采用总额法收入确认同行公司有: 药品流通 主营业务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行业千金药业 600479 医药制药业 17.69 亿元 49.17%珍宝岛 603567 医药制药业 21.89 亿元 53.13%ST 目药 600671 医药制药业 0.46 亿元 31.39% 综上所述,公司三慎泰宝丰中药材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属于贸易收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之《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规定不应予以扣除。 (3)目前公司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净资产规模较小,请公司充分提示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 【回复】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若公司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 2022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务要求,落实相关业绩指标。金压力,为各项业务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从而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款项的回收,减少坏账的发生;同时,公司将积极调整优化业务结构,降低业务的资金占用周期,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 问题三: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根据前期公告,2021 年 4 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对原控股股东等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即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债权,共计 9,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累计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债权转让款 8,503.44 万元,剩余债权转让款余额 496.56 万元。另外,公司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 3,225.33 万元。 (2)请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永新华瑞说明,就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是否制定了相应可行性计划、安排及具体时间表。 【回复】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永新华瑞债权转让款 8,603.44 万元,剩余债权转让款 396.56 万元。的 3215 万元,其中 2884 万元为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31 万元系天目药业为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向公司原总经理李祖岳个人借款提供的违规担保,公司尚未支付给李祖岳,李祖岳于 2022 年 10 月向安徽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上述 331 万元及利息;现根据 2022 年 11 月 22日安徽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皖 1002 民初 3014 号,法院认为该案件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驳回李祖岳起诉,将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该款项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给李祖岳,公司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是否解除尚需进一步核查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支付该款项,有待公司进一步核查。如经核查,确无需支付,公司将对原《债权转让协议》做出调整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最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永新华瑞回复】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询证函》(以下简称“《询证函》”),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规定及《询证函》要求,我司核实相关事项,针对我司受让天目药业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债权作出如下承诺: 一、已确定债权转让款的支付 根据前期公告,2021 年 4 月,天目药业及下属子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对原控股股东等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即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债权,共计 9,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末,永新华瑞已向天目药业支付债权转让款 永新华瑞拟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天目药业支付剩余债权转让金额 396.56 万元,永新华瑞并不存在债权转让款逾期支付的情形。 二、关于剩余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728.77 万元的解决方案 永新华瑞与青岛共享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合计持有天目药业总股本的极履行股东责任,帮助天目药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善上市公司现状,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永新华瑞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和股东会审批程序通过后,与天目药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方式,受让天目药业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对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等各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剩余的 2,728.77万元债权,并拟于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天目药业支付该笔债权转让款。” 公司及原控股股东部分回复详见 2022 年 11 月 24 日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5 号)。 截止本公告日,《问询函》中所有问题公司均已回复,其他问题回复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 2022-065、2022-066 号公告。公司对延期回复《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Copyright © 2015-2022 华中公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26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