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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之子、民进党高市议员陈致中卷入南港展览馆及龙潭购地案洗钱案,“最高法院”26日驳回上诉,必须入狱1年,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这也是他二度因案被解职高雄市议员。高雄市市议会证实,判刑书将送交“行政院”解职,且遗缺不补选、不递补,等同高市议会将少1席,剩下64席。
陈致中2010年当选县市合并后第1届高市议员,不到1年即因伪证案判刑3个月遭解除职务,当时没有递补。事隔13多年后,又将因案坐牢面临二度解职命运。对此,民进党高市党部低调回应“尊重司法判决”。
高市议会说明,依据地方制度法第79条第1项第4款规定,陈致中因未受缓刑宣告、未执行易科罚金或不得易服社会劳动,依法“行政院”将解除议员职权。
高市议会解释,依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74条第2项规定,陈议员案判决未宣告“褫夺公权”,其解职后所遗缺额,并无递补问题。本会将待“行政院”解除陈议员职权函到会后,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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