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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漫步在蓝山县舜水河畔,一湾清水穿城而过,河岸两旁干净整洁、风景宜人,时而,还有三五成群的市民前来河边散步观赏,惬意地享受美好时光。近年来,蓝山县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创新“河长制+”治理模式,将河长制工作融入党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河湖治理新活力,实现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力有效”。
河长制+党建,融合共治新画卷。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蓝山县探索推出“党支部+党员+群众”河流管护三级管理体系,构建起党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志愿者参与的“党建+河长制”治水新模式,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同时,还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巡河护河活动,不断夯实党员干部践行兴水利民初心和使命的思想政治根基。截至目前,已组织近千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巡河护河活动。
河长制+乡村振兴,拓宽群众增收新渠道。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群众充分就业,稳定增收,蓝山县在选聘河道保洁员时,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担任护河员、保洁员,截至目前,全县已聘用100余名监测户担任护河员、保洁员。同时,还通过积极申报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一乡一亮点,一县一示范、城区防洪闭合圈、舜水河湿地公园、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茶园坪茶水坝改造,漕溪水、月溪水、薛家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等项目服务乡村振兴产业、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河长制+人居环境整治,绘就美丽乡村“新颜值”。“乡村因水而美,因水而兴”,蓝山县将河长制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借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加快农村水环境治理,全面提升村居环境。同时,还将农村垃圾收运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建立了“五有”农村垃圾运转治理体系,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和生活品质。截至目前,共拆除村居河道违建2处,清理整修各类沟渠60.86公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
河长制+城市管理提升巩固,构建河湖治理新格局。蓝山县将水生态治理和城市管理提升相结合,凝聚各方力量,探索推行行政河长和民间河长“双河长制”协同治理模式,针对城乡重点河流段、游玩人群多的流域,除了分级分段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并根据不同水域管理特点,吸取多方力量,建立“民间河长”护河统一战线,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定期对“民间河长”开展巡河护河业务知识培训,让民间河长们切实当好“作战员、信息员、传播员、监督员”,肩负起协助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重要职责。截至目前,全县共招募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20人担任民间河长,聘请了10名河长履职监督员,主要承担河道日常巡查、参与全县生态治水“查、评、议、宣”等工作。
河长制+检察长+警长,实现河湖管理法制化。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水治理利剑作用,蓝山县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将行政执法融入河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河湖治理保护中的监管协调作用,通过联合巡查、信息互通、定期会商、疑难会诊等机制,针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排查,形成了“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协同共治格局,有效缩短了案源发现、线索移交、打击查处周期,不断提高水域环境综合治理水平。截至目前,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共同完成全县水域水环境联合巡查11次,立案办理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督促整治违法排染企业4家。
湖长制+智慧化管护,实现河湖治理高效、精准。一块数字化大屏就能掌握全县“水情”,蓝山县不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河湖长制工作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创新路径,建成智慧河长平台指挥中心,整合防汛抗旱、生态流量、非法捕捞等监测监控数据,对流域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河湖配套设施可实现“全覆盖、全天候、智能化”自动监测,也有效弥补了以往人工巡河发现问题不全等问题。同时,在全省首创“云上护水”志愿平台,公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云上护水”平台注册成为“护水志愿者”,人人都可参与巡河护河工作,可积累“湘江源头护水币”在全民护水指定点兑换日常用品,激发全民参与护水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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