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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一、被扶养人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二、被扶养人是18-60周岁之间,没有劳动能力且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三、被扶养人是在60-74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四、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5)÷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和被害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人: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全部视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是在城镇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在城镇有收入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使用其进餐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Copyright © 2015-2022 华中公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26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